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|
發布者:無錫偉龍儲罐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18-12-22 15:33:45 點擊次數:1581 關閉 |
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1.對貯存可燃氣體,易燃液體的儲罐,應裝備有必要的消防設備,禁止在罐內吸煙,明火照明、取暖,以及將其發火源帶入罐區內。2、對存儲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蝕等介質的儲罐,應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的有關規則。 3、儲罐查驗和修補前有必要堵截與儲罐有關的電氣設備的電源,有必要處理設備交代手續。 4、儲罐內部介質排盡后,應封閉進出閥或加設盲板間隔與其銜接的管道和設備,并設有顯著的間隔象征。 5、對于盛裝易燃、腐蝕、有毒、或窒息性介質的儲罐,有必要經過置換、中和、消毒、清潔等處理,并在處理后進行剖析查驗,剖析成果應到達有關規范、規范的規則。具有易燃介質的禁止用空氣置換。 6、罐內作業有必要處理罐內作業許可證。因故較長時刻中止持續作業,應從頭補辦罐內作業證。 7、在進入罐內作業三十分鐘前要取樣剖析,其氧含量在18-23%(體積比)之間。 8、進入罐內整理有毒,有腐蝕殘留物時,要穿戴好自己防護用品。 9、需求搭制的腳手架及升降設備,有必要結實牢靠,在作業中禁止表里投擲資料工具,以保安全作業。 10、罐內照明應運用電壓不超越24付防爆燈具。 11、罐內需動火時,有必要處理動火證。 12、罐內作業有必要設監護人,并有牢靠的聯絡措施。 13、竣工時修補人員和監護人員一起查看罐表里,經承認無疑,監護人在罐內作業證上簽字后,方可封閉各人孔。
14、試壓后放水時,有必要連通大氣,以防抽真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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